各市文明办:
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今年将开展文明单位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试点。在前期深入调研并征求各市意见基础上,特制定了《文明单位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相应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水平。
浙江省文明办
2013年9月16日
文明单位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试点工作方案
为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引导文明单位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的贴近性、持续性和实效性,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开展文明单位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通过推行文明单位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着力扩大文明单位创建的社会参与面,充分展示文明单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创建成果,牢固树立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成为诚敬做产品、做服务、作奉献的表率,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1.试点先行、稳步推开。坚持稳妥务实工作思路,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省和各市选择有代表性的2-3家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全国和省文明单位。为加强对试点工作指导,省文明办将制定下发《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指导手册(试行)》(另发)。
2.坚持标准、彰显特色。根据单位性质不同,文明单位分为行政机关、文教卫事业、生产经营、窗口服务四个类型实施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对文明单位应报告的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进行明确,并对报告格式、结构、程序作出了规范,要求严格坚持标准和要求,确保报告质量。同时,鼓励和倡导各单位根据自身行业、单位特点,做好结合文章,使报告内容形式更具单位个性特色,避免千篇一律。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把实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要求各单位通过实施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进一步梳理本单位在作风、道德、服务、质量、环保等方面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加以改进,以此提高活动的实际成效,扩大活动的社会效应。
4.分级负责、动态管理。试点工作由省文明办负责组织,各市文明办协助参与。在试点基础上,根据文明单位创建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根据省里统一要求,省、市、县文明办分别负责抓好省部属、市属和县当地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的实施。各地要加强动态管理和指导督促,推动文明单位实现持续创建,切实提高创建水平。
三、报告内容
文明单位应报告的社会责任内容主要包括五大方面:
1.服务奉献责任。主要报告文明单位在围绕地方中心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重要贡献;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镇村、文明社区等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所作的贡献;在参与“双万结对共建文明”等城乡文明共建活动,帮扶结对村建文化、育文明、促发展中所作的贡献;在参与抢险救灾和各类急、难、险、重任务中所作的贡献;在参与慈善公益、扶贫济困、帮老助残、便民服务等方面所作的贡献。
2.道德引领责任。主要报告文明单位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践行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容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方面所做的工作;在弘扬“最美”精神、坚持职业操守、开展道德教育方面的工作;在组织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等各类道德主题实践活动方面的工作;在坚持诚敬做产品、做服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
3.绿色发展责任。主要报告文明单位在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树立生态的生产方式和健康的工作方式方面的情况;单位推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方面的情况;单位内部开展勤俭节约教育、绿色低碳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企业执行环保管理体系、开展环保治理等方面的情况;企业年度环保投入方面的情况。
4.文化示范责任。主要报告文明单位在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方面的情况;在开展学习型单位(组织)创建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在塑造和践行企业(单位)精神或企业(单位)文化方面的情况;在弘扬传统文化、培育特色文化,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文明素质提升、“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在完善文化设施、开展思想性、经常性文化活动方面的情况。
5.管理创新责任。主要报告文明单位在创新管理机制、倡导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情况;在创新和完善单位管理、解决内部矛盾隐患、促进稳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在加强民主管理、推行民主决策、促进员工平等方面的情况;在主动为地方政府分忧解难、吸收就业等方面的情况;在加强人文关怀、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完善工作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四、工作实施
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为年度报告。报告的时间跨度、结构、发布方式及结果评价如下。
1.时间跨度。试点年报告时间跨度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一般在下一年3月底前发布。
2.报告结构。报告分为单位概况、履责情况、社会各界评价三部分。
3.发布方式。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报告每年上报文明委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开发布。省文明办将每年编制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蓝皮书,发放到社会各界和广大文明单位。今年年底,省文明办将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介绍试点工作情况,并选择3-5家不同类型单位在会上进行发布。浙江文明网同步进行发布,各市分别在当地新闻网站和文明网上进行发布。
4.报告评价及运用。报告评价由单位自评、单位互评、地方评价和社会评价综合组成,评价形式为文字表述而非等级评定。单位自评,是由单位员工对内部公开并征求意见的社会责任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地方评价,是根据文明单位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文明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对单位履责情况进行评价。单位互评,是由各文明单位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相互评价,提出改进建议。社会评价,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基层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员,对照履责内容要求,对各文明单位进行逐一评价。在此基础上,各级文明办综合上述四方面评价,分别对所辖文明单位撰写评价,进行书面反馈,提出持续改进的建议。报告评价作为文明单位复评和推荐评选上一级文明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重视做好文明单位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试点工作,作为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的重要任务,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的重要举措,尽快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质量。要积极发挥文明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其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管理作用,发挥社会各界的互动参与作用,合力做好文明单位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试点工作。
2.做好过程指导。实施文明单位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是一项新工作、新任务,也是新挑战。各地要认真研究文件,领会工作精神,把握工作要点,使试点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要深入试点单位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和情况,耐心做好解疑释惑和业务指导。要把开展试点工作与完善文明单位日常管理、促进文明单位业务发展结合起来,以单位科学发展的成绩来检验试点工作的成效。
3.注重探索创新。各地要加强研究思考,敢于创新方法,善于发现和总结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以文明单位做示范、担责任、创文明为出发点,积极探索通过实施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树立文明单位创建良好品牌,扩大文明单位创建的社会影响力。